邀请招标 最短开标时间

3年前 (2022-07-24)其他

一、邀请招标公示最短时间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邀请招标公示最短时间

二、招标程序有哪些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三、邀请招标的时间规定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关于邀请招标公示最短时间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但是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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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法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什么是邀请招标,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适用条件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和优缺点

区别的话公开招标是不限定范围的招标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投标邀请投标主要是在自己想要的小范围里招标公开招标的优点可能价格会更低缺点是不了解投标单位的信用和背景邀请招标一般是在已经合作过的单位里招标优点是对投标单位的信用和背景都比较了解但是相对价格可能较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