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的背后,是这些权利与义务,它们是文明与公正的基石!
前言:有人问我,认知是怎么提升的,怎么提升自己的判断力,我说要多看多想多对比,不迷信除了自然科学以外的任何权威,事实上我也正是这么做的,而我自己也喜欢研究和对比古代与现代,当然也只是个人的兴趣爱好,包括写小作文在内,也只是为了记录和分享,我并不是专业搞这个的,今天想跟大家探讨一下古代与现代的人们对于税的截然不同的理念。
古代人与现代人的最本质区别,不是衣食住行上的变化,也不是有没有享受科技带来的各种生活的便利,我觉得这些都不是区分古代与现代的明显标志,这些只是物质世界的变化,而古代与现代的区别更主要的是体现在社会人文的方方面面,尤其在于人们对税的理解和看法,以及围绕着合法的收税与缴税,衍生出来收缴双方各自对应的权利与义务是否明确和公平的问题。
如果世界从未有过现代的这些思想理念的巨变,而只有自然科学的发展,也就不必有什么古代与现代的说法了,如果两千年前就有了钢筋水泥的高楼林立,有了今天的科技产物,我们也未必就会将那样的社会称为现代,因为两千年前的社会秩序以及思想理念的确与现代的社会秩序与思想理念天差地别,本质上区别最大的还是这些东西,我认为这些东西才是区分古代与现代的硬指标。
通过翻看过去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古代人想怎么苛捐杂税就怎么苛捐杂税,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既没有标准也没有公开透明的数据,他们只享受各种权利却基本不承担什么义务,并且收税的人还对此理直气壮,谁敢不服就抓起来打杀了完事儿,而缴税的人对此一向是无权过问,对于古代人来说,但凡收税人能稍微减轻一下税赋,缴税人就得感恩戴德直呼仁慈。
事实上,古代缴税人只承担各种义务却基本不享受什么权利,这一点我想但凡懂点历史的人应该都不难发现,不需要再去赘述,只是因为容易忽略而难以引发思考。
百姓一词本来就来自于皇权时代,也就是皇权时代的缴税人,他们只有无条件服从朝廷命令的义务,自己会有什么权利是想都不敢想的,而那些读书人至多做了官以后建议给民间减负,都算得上是青天大老爷了,可没有为所谓的百姓去向皇帝和朝廷讨要什么权利的想法,旧时代的思想钢印打在读书人的心里深着呢,百姓对朝廷若胆敢指指点点,那都是大逆不道的找死行为,皇权时代里的儒家与法家构建出来的社会,就是等级森严的金字塔式结构,底层就是底层,上层就是上层,而处于中间阶层帮助上层管理底层的读书人们,本来就是代表上层利益的读书人,忠君爱国与报效朝廷才是他们的核心理念。
很多现代理念也只是到了近现代,才慢慢的被晚清和民国的留学生从西方带到中国,像相应的权利必然对应着相应的义务,这种现代的东西本来就属于皇权的天敌,现代理念的出现本来就是为了颠覆旧皇权社会的意识形态而来,是欧洲地区的人们率先颠覆了自己以往的旧社会以后,又探索出的新秩序下的新理念,这些新的理念会给皇权主导下以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为主的旧国民们,带来怎样的思想冲击是可想而知的。
新理念本来就是新秩序的产物,当然与旧秩序下的旧思想是明显冲突的,所以当时的旧皇权也不得不在这些新理念下退出了历史舞台。
后来如何暂且不说,起码晚清的覆灭验证了孙中山的那句话,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如果在中世纪之前,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掌权者会担心因为意识形态的问题而退出历史舞台,但那已经是19世纪了,自从晚清被敲开了国门以后,国人看见了新的世界,后面的趋势就已经不可阻挡了。
题外话好像说的有点多了,还是回到正题吧,如果你是古代的收税人,或是皇帝或是朝廷亦或是官员,你愿意选择只享受征税的权利而不用向百姓说明税收的用途,不用向百姓征求任何意见,只需要凭自己的喜好做事,只要政令一出百姓莫敢不从,只要谁不听话就派人抓起来丢进大牢,还是愿意选择被百姓指指点点的监督批评甚至破口大骂,搞不好还要被缴税人罢免呢?从人性的自私这个角度来看,正常人但凡处在这种绝对有利的立场时,都知道该怎么选,所以在古代旧皇权时期,金字塔上的人恨不能旧秩序和旧思想传承千万年,永远不要出现新秩序和新理念去取代他们,是人之常情,但站在百姓的立场来看,又是不可原谅的,就像是一群嫖客永远只想白嫖而不想付嫖资一样,只想向百姓征税而不想给百姓任何权利的同时,还要百姓磕头下跪,向君王们感恩戴德,这种旧社会的意识形态与现代当然是格格不入的。
怎么说呢,非要用个词来形容古代君王搞的那种意识形态,我觉得用厚颜无耻就挺合适,谁要是不信可以接着再来看现代,具体有了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同样还是收税缴税,到了现代就同古代明显不一样了,收税人收税既要有标准也要公开透明,税收的去向也需要接受缴税人的监督,这是现代收税人是否在现代理念下拥有合法身份去进行收税甚至做任何事情的前提,更是唯一的参考标准。
无论是任何环节、任何地方、任何理由收了什么税,还是这笔钱的去向、要怎么花、要花到哪里,每一件与税有关的事情都需要公开透明,都得明确告知缴税人,以及充分考虑缴税人的意见,不能蓄意隐瞒,也不能不顾缴税人的感受乱花乱用这些钱。
收税人有收税的权利,有且只有获得缴税人的授权同意后,代表缴税人去制定符合缴税人意愿的、用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与安全的若干法律的权利,我认为这是在现代法律的任何法律条款出现时,唯一能够表示这条法律自身是否合法的法理依据。
除此以外,同时收税人也有接受缴税人的监督指导甚至是被缴税人提出批评或罢免的义务,以及保护缴税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甚至有救助那些生存受到威胁的缴税人的义务。
至于缴税人自然是有缴税的义务,同时也有监督指导甚至批评收税人的权利,有享受一个社会的公平公正的权利,有生命和财产安全受保护的权利,有需要救助时获得救助的权利,甚至有对任何法律条文的合法性提出监督和质疑的权利,对于收税人随意制定出的与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以及安全不相干的法律,甚至违背缴税人意愿的法律,有提出异议甚至拒不服从的权利,有对于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建议甚至批评直到提出罢免的权利。
古代的收税人享受了收税的权利却基本无义务,缴税人承担了缴税的义务却基本无权利,现代的收税人享受了收税的权利就必须承担各种各样的义务,缴税人承担了缴税的义务就应当享受各种各样的权利。
现代的缴税人只要少批评几句收税人,收税人就会感恩戴德表示感谢,回头看古代却是缴税人动不动就得向收税人磕头谢恩,而现代却是收税人应该感恩缴税人,对比现代与古代,我发现随着缴税人的意识觉醒,才慢慢发现需要表示感恩的是收税人。
从本质上看,古代的税至多像是黑社会收保护费,通过收税与缴税就能体现出当时社会最大的野蛮与不公,就发生在收税人与缴税人之间这种单方面的霸王条约里,而现代的税体现了在一个公平公正的文明社会里,收税人与缴税人之间的各种权利与义务是如何实现对等的。
郑博文 写于2023年8月29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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